一千三百年前,馬雅帝國的人民突然在一夕之間消失,根據考古學家的推測,他們活動的區域應該在北緯25度左右。
百慕達三角州,根據紀錄到目前為止已經超過1700架船隻或飛機消失在這個海域,它的中心點,在北緯25度。
日本南方的龍三角海域,平均10年就有160架船隻離奇失蹤,它的中心點,在北緯25度。
有一座城市,位於北緯25度,每年至少發生超過3000起人口失蹤事件...
那就是台北。
這些發生過離奇失蹤現象的區域,全都剛好位於北緯25度。是巧合?還是另有原因?我們不得而知...
這次的影片,是我與朋友共同合作拍攝,希望大家喜歡。
我們採訪到了一名男子,他的女友在一間服飾店離奇失蹤,他試過了許多方式,只是想找到他的女友。
這是他的部落格,若有任何的訊息,請提供他消息: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savewanchu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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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詢問一些問題: 1.請問已經報警處裡,列入失蹤人口了嗎?在哪家分局辦理? 2.那家店位於哪裡? 3.是透過何種方式訪問到這名男子? 4.還有其他更詳細的內情嗎?該男的部落格沒有透露多少訊息。事件發生當時的詳細情形如何?女子進去換衣時,男子的視線有離開過更衣間嗎? 謝謝!
版主: 對不起,又是我kk。 我現在覺得毛骨悚然,因為您可能訪問到一個精神病患。 我看急尋女友那位先生的網誌,兩篇文章表的時間都是2009年5月,另外,透過資料得知他是「卞先生」 內容如下: 如有任何有關宛君的消息請上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savewanchun通知我 或寫e-mail給我:savewanchun@yahoo.com.tw 卞先生 首先,為了判斷真假,我在網路上先搜尋失蹤女性“劉宛君”的資料。結果發現了這則新聞↓ http://gsrat.net/news/newsclipDetail.php?ncdata_id=1133 該案件發生的日期是2004/01/13,而新聞內容陳述,所謂的失蹤少女“劉宛君”早已死亡。 這說明了什麼? 如果版主訪問到這位先生是最近的事情,又少女已經證明死亡,那麼事件的真相也許就如同那位店員所言。 如我查詢有誤,請版主再回覆!
版主: 突然發現寄給您的網址內容有些不符的部份。 如“劉宛君”的「宛」在聯合報上是這個「婉」。不知道是哪一方錯誤。 另外,死者的年齡也有誤。新聞上標明是27歲,而網誌上標明似乎是比27歲還年輕。 這麼一來有兩種可能: 1.網誌的出生日期造假。 2.尋人啟事與這篇新聞無關,雷同之處僅是巧合。 不過,男方可能是同一人。同樣姓卞,暱稱又叫小傑(新聞上報導的男方姓名是卞君傑)。 附上警光雜誌該新聞的報導(文章陳述死者的「宛」無誤): http://www.police.org.tw/eng/aspcode/en_news_storypage.asp?oid=85896587
感謝你提供的線索 到底真相如何?請你們自行判斷吧!
KK兄的搜查確實很有參考價值... 但是考慮到劉宛君這個名字的通俗性,以及配搭證據的缺乏... 很難確定兩個宛君是同一個人。 KK兄懷疑的基礎是卞君傑這個名字,在性別人權協會的資料中,2004年時他二十七歲, 現在就是32-33歲。 影片中的角色怎麼看都不是這個年紀的人。 同時,在資料中他是變性人。 這點同樣也無法從影片中得到印證。 在下認為以目前證據尚不足以作如此懷疑。 讓我們回到案件本身。 "尋找宛君"的BLOG第一篇文在5/02發表,內容是案件的經過與簡歷。 第二篇文在5/30日發表,內容是影片。 我們先不細查影片的內容,僅憑人物衣著和地點就可以知道差不多是失蹤當天(總之是同一旅程,也就是四月份)的事情。 那麼...有一個小問題, 這段影片自然不可能是四月份之後才拍攝,為什麼在第一篇文章中沒有放上去呢? 所有的失蹤者資料在網站開設之後就沒有變動或增加的可能性,為什麼影片反而在第二篇文章中才出現? 這是第一個疑點。 第二,2009年4月的失蹤案,警方沒有受理(表示新聞沒有報導),這個消息要怎麼流出呢? 在下透過Google和網路追追追,想要了解是否有人在近兩個月紀錄在北投發尋人傳單的人, 乃至於尋找劉宛君的連鎖信,結果都是石沉大海,哪怕是一篇也沒有。 換言之,這個"連鎖信協尋"彷彿只存在於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savewanchun這個網站中... 當然,還有台北都市傳說這個網站裡。 版主是怎麼在短短兩個月中得到這個消息的?這是第二個疑點。 第三,在版主的搜查紀錄片中,別的先不說... 這點只是在下的感覺,許多地方有點...不自然? 搜尋者在說明情況時的語氣有許多停頓,而且停頓之處與BLOG中有很多類似之處, 比較起來...很像事先已經有一份完稿,然後搜尋者照樣背出來一樣... 此外,第二個受訪的店員...她的不悅過於明顯了,因此反而有點做作... 一般來說,服務業的奧客很多,本來就不是什麼新聞。在轉述這種事情時,多半是驚奇大於不悅... 很少會有人在對第三者轉述時表現那麼明顯的厭惡... 因此...完全是在下的個人觀感...覺得這個訪問紀錄片,很有預先操作的感覺。 第四,在下想稍微提一下KK兄所查出來的巧合與本作間的關係... 既然從上面三點來看,在下所欲說明的主旨已經呼之欲出。 那麼卞先生與劉宛君的巧合要如何解釋呢? 第一段已經提過兩者之間很難被強行調和在一起... 因此2004年事件與本作有何交集? 在下私自揣度是"原作"與"改編"的關係... 2004年確實有一位卞君和劉女士發生了不幸事件, 但也就僅止於此,這件悲劇被本作的創造者加以利用。 主要人物不變,但是情節與內容完全自創。 再加上著名的"更衣室都市傳說",創作出了這個故事。 所以相應的blog以及影片,都是在這段時間下的產物...同時也都是被建構出的假想。 而版主在之中應該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, 換言之,在下認為版主應該知道本事的前後關係,而非僅代人發言。 其目的在於重現"火星人攻打地球"廣播劇的巧妙效應... 最後,本文完全是個人不成熟的揣度與不負責任的臆測... 希望不至於對任何已逝的或未逝的不幸造成傷害, 若此事確然為真,亦希望能早日撥雲見日。
那麼,請抱持著被騙的心情,繼續看後續的影片吧(笑)
我則認為影片中的卞先生和新聞裡的卞君傑是同一人。 而且那不是殉情案件,而是情殺。他將女友殺害,說是殉情(我不相信他之後的自殺行為有多真實),此案大概不了了之,最後以殉情結案。 卞先生再變造記憶,變成自己女友失蹤而不是被自己所殺(類似精神分裂,現實和幻想已分辨不清) 網路新聞裡的"變性人"應該是口誤,應該是指"變裝癖"才對。(臺灣新聞記者口誤原本就非常非常多,甚至也常濫用名詞) 臺灣的服務業店員,許多態度就是那樣,我自己也遇過很多講話就是那種語氣,所以覺得影片裡的那個店員扣掉面對鏡頭難免的不自在,不算造作。 而卞先生講話會這麼不自然,或許是因為他不斷告訴自己這樣的劇本,所以敘述事情時有臺灣偶像劇那般背台詞的味道。 許多人外貌比實際年齡輕很多,我自己也被外人認為比實際年齡小個五歲以上,所以關於卞先生其實已經3X歲不會覺得驚訝。 這是我個人猜測,與版主和kk網友無關。
與幾個朋友討論,加上我一頭熱的心態已燒退,現在覺得版主的這篇文章只是都市傳說「蠋女」的再延長而已,只需輕鬆看待它。不過這一搞,倒也刺激了我死去腦細胞。其實只要向當地的警察機關及村里鄰長查證就行。把網路上的照片、錄像拿去查證,結果就能揭曉。不過都市傳說的樂趣就在於它無法被證明,以及詭譎又令人驚異的內容。 我彷彿看見版主竊笑的表情。不管這事件是真是假,到底也激活了我的想像。
imakid3兄: 確實如您所說的那樣,天下事無奇不有,若真相如此想來亦非不可置信。若然,則此事真可謂一大慘劇,並有髮指之感。 kk兄: 閣下的積極促使這段對話的發生,相信同樣也使得版主燃起了相當程度的熱情(?)。可望有更多發人省思或毛骨悚然的傑出作品。 閣下對於都市傳說的魅力了解深刻,事實與虛構往往是一體兩面,虛構中蘊含對事實的補完,現實中又有個人詮釋下可能出現的虛構性。 最膚淺的"是真的還是假的"爭論在此段討論中並未出現,足見本站版眾水準之高(笑),在下深以羨之。 最後,僅再度向本文及前文中提及之受難者。(倘若真的存在)表達哀悼及歉意(合掌)
我認為極有可能是騙人的 照片上的Exif資訊顯示 拍照日期是2009年5月1日拍照 使用的相機canon S80拍攝 而機子的設定一般來說在買相機時,店員就幫你設定好 如果重設的話,時間點也太巧合 所以網站"尋找宛君"的BLOG第一篇文在5/02發表 和拍完照的時間太巧合了 再加上拍攝影片店員極不自然 因為我是找一個沒看過這篇文章的人來做測試 我擔心演片看完後,會被之前所看的文字所影響 所以找了無關的人來看 問他們的感覺
就算報案警察不相信,總會掛失蹤吧? 女方家長呢?難不成女方是孤兒,所以到現在才都只有男方一個人出面而已 想自製傳說也別弄得漏洞百出嘛
意外在YOUTUBE發現這影片 標題為 更衣室監視器 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Wr6mcJdgv_U&eurl=http%3A%2F%2Fwww%2Eyoutube%2Ecom%2Fuser%2Fimakmai&feature=player_profilepage
那影片會被上傳到youtube 應該有點可疑吧 監視器不都是店家管控的嗎? 要流露到網路上不太可能吧 而且 上面失蹤的人 是在四月不見 而影片的日期卻是五月?
其實我有點看不懂十樓好心人士這影片的意義
那YOUTUBE影片中的服飾店跟這北投失蹤的事發地點是同一家
那个video的人 有走出来啊 我也看不懂的说。。。
我聽過許多類似的都市傳說,她的女友...大概凶多吉少了
原來台灣也有都市傳說... 第三蛋影片看完後有點怕怕的= ="
這個故事的結局是這位女生被賣到一個東南亞國家然後表演Freakshow嗎?
從意外發現者留下的那段影片得到的結果就是,梗太硬了,這是套好的拉,演也要演像一點才會有媒體找你們給你們工作機會阿!加油!傳說的工作者們!!!
在1876年,一名叫作珍的年輕女孩在走過一條河的時候,被一個發瘋的男人從背後刺殺,並且被男人給強暴了,然後男人把她的屍體吊在自己家的衣櫥中。在他把屍體吊起來的時候,他只說了一串意味不明的話「Bukakke Bukkake」。 現在你已經聽過這個故事了,聽完之後,她將會找到你,在你住的屋中作祟長達五年的時間。每個晚上,她都會躲在你的衣櫥中,張著血紅色的雙眼緊盯著你... 只要你把這個訊息張貼三次,你就會倖免於難。
主角的表情好假 服務人員的表現也很假 一切都像套好招如此 才不會上當
劉小姐早就被殺死了,她的家人也都不管(自覺無力及各自有生活要忙咩),卞先生還跟其家人要走劉小姐的摩拖車哩....因為劉小姐年輕不懂事已跟卞男友分手還當朋友住在一起...當卞先生知道劉小姐有新男友又一起住旅館又要結婚...所以就把她殺了及自導搞成殉情....後面也很精彩啦!.....但又如何呢?破案關鑑時間過了且家人也不積極,卞先生就繼續茍活吧!
給採訪者: 剛上網看了該名男子網站,影片中的女孩如此相熟好像又活過來似的影片(真是見鬼了),你們也不用再被騙了。遇到他就叫他問問自己的良心吧!要不就勸他去自首投案吧,反正也不可能被判死刑。這樣他可以不用再演精神失常,也可以好好睡覺。或是去墳前上香也好啦(都沒去跟家屬道歉,枉費宛君生前還這樣照顧與同情無業閒閒的你)!逃避不是辦法吧!反正受害者家屬一開始就沒打算要告他(現在你很自責了吧!)。 要不是王清峰事件讓我再查起這個往事,但也沒想到找到小傑去年還發這種尋人花招及設網誌,真是夠了!好好自我反省吧!主耶蘇,會看著你的!
想衝人氣也用好點 沒有文字嗎? 你知道有人看字很快嗎?